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完善市場準入製度的意見
(2024年8月1日)
市場準入製度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基礎製度之一,是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wei) 政府更好結合的關(guan) 鍵。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完善市場準入製度,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zheng) 、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製度體(ti) 係,經黨(dang) 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市場準入負麵清單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jue) 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章依法設定的臨(lin) 時性市場準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麵清單。各類按要求編製的全國層麵準入類清單目錄和產(chan) 業(ye) 政策、投資政策、環境政策、國土空間規劃等涉及市場準入的,全部納入市場準入負麵清單管理,各類經營主體(ti) 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領域。嚴(yan) 禁在清單之外違規設立準入許可、違規增設準入條件、自行製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麵清單,或者在實施特許經營、指定經營、檢測認證等過程中違規設置準入障礙。市場準入負麵清單實行動態調整,清單事項內(nei) 容、主管部門等向社會(hui) 全麵公開。
二、科學確定市場準入規則。實施寬進嚴(yan) 管,放開充分競爭(zheng) 領域準入,大幅減少對經營主體(ti) 的準入限製。對關(guan) 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涉及重大生產(chan) 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重大公共利益的領域,兼顧社會(hui) 效益和經濟效益,依法實施準入管理。對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ye) 務企業(ye) 開展壟斷性業(ye) 務和競爭(zheng) 性業(ye) 務的範圍進行監管,防止有關(guan) 企業(ye) 利用壟斷優(you) 勢向上下遊競爭(zheng) 性環節延伸或排除、限製上下遊競爭(zheng) 性環節的市場競爭(zheng) 。加強金融行業(ye) 準入監管。前瞻性部署新業(ye) 態新領域市場準入體(ti) 係,更好促進新質生產(chan) 力發展。
三、合理設定市場禁入和許可準入事項。需要實施市場準入管理的領域,確有必要的可依法製定市場禁入的措施,或者采取行政審批和限製經營主體(ti) 資質、股權比例、經營範圍、經營業(ye) 態、商業(ye) 模式等許可準入管理辦法。對市場禁入事項,政府依法不予審批、核準,不予辦理有關(guan) 手續,堅決(jue) 查處違法違規進入行為(wei) 。對許可準入事項,地方各級政府要公開法律法規依據、技術標準、許可要求、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製定市場準入服務規程,由經營主體(ti) 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方式合規進入。對未實施市場禁入或許可準入但按照備案管理的事項,不得以備案名義(yi) 變相設立許可。
四、明確市場準入管理措施調整程序。市場準入管理措施新增或調整前,行業(ye) 主管部門應按照“誰製定、誰負責”的原則自行開展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評估,評估通過後,依照法定程序提請製定或修訂法律法規規章等。可能造成經濟運行突發重大風險的,經報黨(dang) 中央、國務院同意後,可采取臨(lin) 時性市場準入管理措施。
五、加強內(nei) 外資準入政策協同聯動。加強內(nei) 外資準入政策調整協同,在不減損現有經營主體(ti) 準入機會(hui) 的前提下,堅持國民待遇原則。對外資放開準入限製的,對內(nei) 資同步放開;在不違反國際協定和承諾的前提下,對內(nei) 資設定準入門檻的,對外資同步適用。鼓勵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有條件地方探索更加安全、便利、高效的內(nei) 外資準入協同模式。
六、有序放寬服務業(ye) 準入限製。對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hui) 穩定,可以依靠市場充分競爭(zheng) 提升供給質量的服務業(ye) 行業(ye) 領域逐步取消準入限製。對涉及重要民生領域的教育、衛生、體(ti) 育等行業(ye) ,穩妥放寬準入限製,優(you) 化養(yang) 老、托育、助殘等行業(ye) 準入標準。清理不合理的服務業(ye) 經營主體(ti) 準入限製,破除跨地區經營行政壁壘,放寬服務業(ye) 經營主體(ti) 從(cong) 事經營活動的資質、股權比例、注冊(ce) 資金、從(cong) 業(ye) 人員、營業(ye) 場所、經營範圍等要求,不得在環保、衛生、安保、質檢、消防等領域違規設置準入障礙。推動市場準入相關(guan) 中介服務事項網上公開辦理。
七、優(you) 化新業(ye) 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計算、信息安全、智慧軌道交通、現代種業(ye) 等新業(ye) 態新領域,按照標準引領、場景開放、市場推動、產(chan) 業(ye) 聚集、體(ti) 係升級的原則和路徑,分領域製定優(you) 化市場環境實施方案,推動生產(chan) 要素創新性配置,提高準入效率。用好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和各類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平台,暢通產(chan) 業(ye) 體(ti) 係、創新資源、資本要素、應用場景、製度政策等,因地製宜加快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實施前沿技術領域創新成果應用轉化市場準入環境建設行動,率先推動海陸空全空間智能無人體(ti) 係應用和標準建設,加快構建綠色能源等領域準入政策體(ti) 係,積極擴大數字產(chan) 品市場準入。選取電子信息、計算科學、深海、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量子科技、現代種業(ye) 等領域,推動重點企業(ye) 、研究機構等創新單元和有關(guan) 地方建立相關(guan) 領域全球前沿科學研究協同模式,積極參與(yu) 國際市場準入規則和標準製定,推動重點領域創新成果便捷高效應用。
八、加大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力度。圍繞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未來產(chan) 業(ye) 重點領域和重大生產(chan) 力布局,以法規政策、技術標準、檢測認證、數據體(ti) 係為(wei) 抓手,更好促進新技術新產(chan) 品應用,選擇重點地區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分批製定和推出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抓好已部署的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落地實施,做好政策評估。實施效果好的地區,可推出新一批特別措施;具備複製推廣條件的特別措施,可在更大範圍推廣應用。
九、抓好市場準入製度落實。全麵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優(you) 化指標體(ti) 係,注重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確保評估過程公開透明,評估結果客觀合理,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加強評估結果應用。對地方違背市場準入製度情況進行排查,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有關(guan) 情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國城市信用監測範圍並向社會(hui) 通報。建立與(yu) 市場準入相適應的監管模式,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推動形成政府監管、企業(ye) 自覺、行業(ye) 自律、社會(hui) 監督的格局。
十、強化組織實施。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上來,完善工作機製,加強組織實施、跟蹤評估、總結反饋。重大事項及時向黨(dang) 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