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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聘請律師的幾個誤區
更新時間:2023-11-24 16:56:35    來源:法治教育網    點擊:1603次

誤區之一:

律師在人們(men) 中的形象很不錯,這大都是沾了港台美國影片中大律師以及國內(nei) 某些 知名律師風采的光。而律師界的人士則心裏明白,律師的日子並不好過。中國的律師業(ye) 總體(ti) 上尚處於(yu) 比較初級的水平,“單幹戶”、“萬(wan) 金油”仍是大部分律師的特點, 什麽(me) 案件都辦的律師還占著相當大的比例。但可喜的是,在北京、上海等地,一些規 模較大的律師事務所集團已經組建,並出現了一批在某一領域有相當專(zhuan) 業(ye) 水平的律師 。律師業(ye) 向規模化、專(zhuan) 業(ye) 化發展是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誤區之二:

什麽(me) 是律師?恐怕人們(men) 的認識大都比較模糊,以為(wei) 名片上印著律師頭銜或自稱為(wei) 律師的都是律師;某些單位在招聘時將公司專(zhuan) 職法務人員稱作律師,其實這些都是誤解。根據我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是指取得律師執業(ye) 證書(shu) ,為(wei) 社會(hui) 提供法律服務的專(zhuan) 業(ye) 人員。也就是說,隻有持有律師執業(ye) 證書(shu) (俗稱律師執照)的才是真正的律師。而目前社會(hui) 上冒充律師名義(yi) 辦案的“黑律師”甚眾(zhong) ,不僅(jin) 亂(luan) 收費用,辦案質量也相當低下,嚴(yan) 重擾亂(luan) 著法律服務市場。人們(men) 在聘請律師時應切記辨明真偽(wei) ,以免上當受騙。

誤區之三:

人們(men) 往往有這樣的觀念,以為(wei) 隻有“官司”纏身時才有必要聘請律師。其實在平時一遇到法律問題就應向律師谘詢。花費不多的谘詢費,卻可避免不必要的金錢和時間浪費,實是明智之舉(ju) 。還有,不僅(jin) 是大公司,還是規模較小的公司,聘請一個(ge) 常年法律顧問是很有必要的。近年來,國內(nei) 不少城市已出現了私人法律顧問,預計再過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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