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製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對誠信典型實施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對嚴重失信主體要限製出境、限製購買不動產;《意見》還提出哪些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實招硬招?國務院客戶端為你梳理二十一條幹貨。一、怎樣褒揚誠信行為?多渠道選樹誠信典型。將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確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優秀青年誌願者,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樹立為誠信典型。探索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措施等。
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優惠政策等各類政府優惠政策中,優先考慮誠信市場主體,加大扶持力度等。優化誠信企業行政監管安排。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監管對象的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分類,為市場主體提供便利化服務等。降低市場交易成本。鼓勵有關部門和單位開發“稅易貸”、“信易貸”、“信易債”等守信激勵產品等,引導金融機構和商業銷售機構等市場服務機構參考使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信用積分和信用評價結果,對誠信市場主體給予優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場中獲得更多機會和實惠。大力推介誠信市場主體。在會展、銀企對接等活動中重點推介誠信企業,讓信用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怎樣懲戒失信行為?對重點領域和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重點包括: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製性產品認證等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傳銷、無證照經營、製售假冒偽劣產品和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失信行為;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行為,包括當事人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判決或決定後,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等嚴重失信行為;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拒絕、拖延民用資源征用或者阻礙對被征用的民用資源進行改造,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等行為。
依法依規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行政性約束和懲戒。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從嚴控製生產許可證發放等。
加強對失信行為的市場性約束和懲戒。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製出境和限製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遊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在會展、銀企對接等活動中重點推介誠信企業,讓信用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考量因素。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行業性約束和懲戒。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等,視情節輕重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懲戒措施。
加強對失信行為的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完善失信舉報製度,鼓勵公眾舉報企業嚴重失信行為。在會展、銀企對接等活動中重點推介誠信企業,讓信用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考量因素。
完善個人信用記錄,推動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三、怎樣實現部門聯動、社會協同?建立觸發反饋機製。在社會信用體係建設部際聯席會議製度下,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發起與響應機製。
實施部省協同和跨區域聯動。鼓勵各地區對本行政區域內確定的誠信典型和嚴重失信主體,發起部省協同和跨區域聯合激勵與懲戒。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機製。推動政務信用信息公開,全麵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上網公開製度。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使用機製。依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建立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發揮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樞紐作用。
規範信用紅黑名單製度。不斷完善誠信典型“紅名單”製度和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製度,依法依規規範各領域紅黑名單產生和發布行為,建立健全退出機製。建立激勵和懲戒措施清單製度。在有關領域合作備忘錄基礎上,梳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明確的聯合激勵和懲戒事項,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建立健全信用修複機製。聯合懲戒措施的發起部門和實施部門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明確各類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期限等。在會展、銀企對接等活動中重點推介誠信企業,讓信用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考量因素。建立健全信用主體權益保護機製。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製度。在會展、銀企對接等活動中重點推介誠信企業,讓信用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考量因素。建立跟蹤問效機製。對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激勵懲戒措施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和督促整改,切實把各項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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